洋垅塅廉租住房续签合同通知
洋垅塅廉租住房各租户:
廉租住房合同租期截止到2013年1月8日时间段到期的租户,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租赁合同及相关的缴费单据由承租人本人到县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8日,逾期未办理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安远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