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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背廉租住房续签合同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1日 11:06:00 【浏览字号选择:
  

溪背廉租住房续签合同通知

溪背廉租住房各租户:

  廉租住房合同租期截止到2013110日时间段到期的租户,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租赁合同及相关的缴费单据由承租人本人到县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时间为20121220日至2013110日,逾期未办理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安远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