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相关政策问答
1、现行救灾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现行救灾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工作方针。
2、民政救灾资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答:民政救灾资金必须用于解决因自然灾害导致灾民无力克服的衣、被 、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
3、遭受哪种灾害的灾民属于民政救助的范围?
答:在我县境内遭受下列自估灾害属于民政救助范围:暴雨、洪涝、水旱灾害、暴风、冰雹、低温冷冻、冰雪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4、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自然灾害救助?
答:因遭受自然灾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作为自然灾害救助对象: ⑴因灾害要紧急转移安置的;⑵因灾缺衣被缺粮食(包括12月至次年5月冬春缺衣被粮)没有自救能力的; ⑶因灾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无家可归,无力自行解决的 ;⑷因灾死亡者遗属生活困难或因灾伤病者无力医治的。其中受灾“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重点照顾。
5、救灾款采用什么方式进行发放?
答:发放救灾款的方式,实行“以户计灾、以户救助”,通过灾民户的农村信用联社个人账户直接拨付发放。
6、什么是因灾全倒户?
答:因灾全倒户是指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并正在使用的居民住房倒塌60%以上,且没有第二套住房的住户。
7、什么是因灾损房户?
答:是指因灾导致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存重构件出现明显裂逢,或附属构件遭受破坏,需进行较大规模的修复才可以居住的房屋住户。
8、因灾全倒户当年未重建住房能否享受国家重建房补助政策?
答:按照国家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政策规定当年因灾倒房屋当年完成重建任务,因灾全倒户当年未重建住房的不享受国家重建房屋补助,且以后再建时也不能享受重建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