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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道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7:09:00 【浏览字号选择:
     安远县水土保持局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人事秘书股、预防监督股、治理开发股三个职能股室,各股室主要职责如下:

1、人事秘书股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后勤内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治学习及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水保系统经费、财务、国有资产和水保项目立项、实施的监察、审计;监督、指导全县水保经费的使用、管理。

2、治理开发股

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负责小流域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立项申请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治理和开发任务;负责进行水土流失勘测、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制定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负责“四荒”资源的治理开发的指导、服务工作。抓好部门经济、增强部门经济活力。负责水土保持治理的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

3、预防监督股

负责《水保法》、《水保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水保法>办法》以及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负责《水保法》、《水保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水保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水保案件(事件),调解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做好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报告书(表),并监督方案的实施及“三同时”制度的执行。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的监测、预报。组织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并公告;对《水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