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生通道 >> 县直单位 >> 供销社

单位概况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16:55:00 【浏览字号选择:

     一、安远县供销合作社简介

   供销合作社是以服务“三农”为办社宗旨的合作经济组织。安远县供销合作社。在县委政府的重视与关心下,分别于200712月县委常委会和20084月县长办公会同意,把安远县供销合作社列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给予核定事业编制22人,20085月经人事部门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县社机关目前设有一室二股(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营管理股),实有人员18人,主要职能是组织、服务、协调,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农产品流通、废旧物资回收和烟花爆竹的专营等。近年来,安远县供销合作社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省市供销社的指导下,全县供销社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为三农服务这个中心,积极实施“两个置换”(职工身份置换、企业产权置换)的企业改革改制,全力推进以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主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事业呈现出恢复性发展的良好态势。目前,全县供销社系统的体制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干部职工保障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县供销社系统正致力于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为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努力。

 

   二、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食用菌、脐橙等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和社办工业以及对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对烟花爆竹及原材料实行专营,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经营管理进行指导。

  (四)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积极参与以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重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五)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各种行业协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六)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员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

  (七)负责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依法处置,并负责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

  (八)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主任赖映胜:负责供销合作社全面工作。分管县社人事和财务。

副主任李其祖: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资产经营管理、信访维稳、系统工会、系统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经营管理股。

副主任唐美华: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五大网络”建设、基层社建设、专业合作社建设、行业协会建设等工作,分管合作指导股。

副主任赵仕红: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三送”、新农村建设、党建等工作。

  

    四、单位地址:安远县欣山镇龙泉路62号(东江大厦六楼)

 

   五、联系电话(传真):0797—3735588

  

   六、电子邮箱:ayxgxs37327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