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乡简介
长沙乡位于安远县北缘,东与会昌县高排、晓龙乡毗邻,南连天心镇,西北接浮槎乡、距县城65公里。全乡总面积76平方公里,辖长沙、光明、小山、吉祥、渡屋、园当6个村,79个村民小组。全乡人口有2342户,1.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0人。
由于地理位置因素,全乡有利于农牧渔业的发展,盛产稻谷、大豆、西瓜、细籽花生(本地特产)。渔业发达,有中小型水库8座,特产光鱼。山地资源丰富,宜果面积10多万亩,2007年引进农夫公司开发加工橙,规划开发6500亩。
长沙水利资源丰富,濂江河贯穿全境。近年来,长沙乡党委、政府借水招商,引进欣盛电站、天长电站。并先后引进了生态农业综合养殖场、彩灯加工厂、安远塑料厂、长沙小料厂等外资企业,乡镇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长沙乡人民政府行政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及村委会换届工作;
(八)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依法维护设立的矿山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小城镇规划建设和资金筹措;
(十)负责乡(镇)级道路的规划、筹资、管理、养护和美化绿化;
(十一)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长沙乡长沙村水东圩
办公电话:0797-379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