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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道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15:12:00 【浏览字号选择:

长沙乡简介

长沙乡位于安远县北缘,东与会昌县高排、晓龙乡毗邻,南连天心镇,西北接浮槎乡、距县城65公里。全乡总面积76平方公里,辖长沙、光明、小山、吉祥、渡屋、园当6个村,79个村民小组。全乡人口有2342户,1.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0人。  

由于地理位置因素,全乡有利于农牧渔业的发展,盛产稻谷、大豆、西瓜、细籽花生(本地特产)。渔业发达,有中小型水库8座,特产光鱼。山地资源丰富,宜果面积10多万亩,2007年引进农夫公司开发加工橙,规划开发6500亩。

长沙水利资源丰富,濂江河贯穿全境。近年来,长沙乡党委、政府借水招商,引进欣盛电站、天长电站。并先后引进了生态农业综合养殖场、彩灯加工厂、安远塑料厂、长沙小料厂等外资企业,乡镇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长沙乡人民政府行政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及村委会换届工作;

(八)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依法维护设立的矿山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小城镇规划建设和资金筹措;

(十)负责乡(镇)级道路的规划、筹资、管理、养护和美化绿化;

(十一)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长沙乡长沙村水东圩

办公电话:0797-379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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