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安远县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其中:烟叶生产管理股6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兼烟叶生产管理办主任),副主任4名(其中1名兼烟叶生产管理办副主任),股级职数5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
(二)研究提出安远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对各专项规划、计划进行指导、论证、协调、综合评估和衔接。
(三)研究提出安远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以及一些先行先试政策的建议。
(四)研究提出安远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及建设建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做好项目的跟踪落实。
(五)研究提出安远苏区振兴发展重大资金安排建议,加强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和协调开展安远苏区振兴发展的宣传推介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对口支援统筹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县烟叶生产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及综合性文件,负责本办文秘、人事、信息、财务、档案、后勤服务、行政事务及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规划股
负责起草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县实施苏区振兴的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对各专项规划、计划进行指导、论证、协调、综合评估和衔接;研究提出重大资金安排建议,加强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管。
(三)振兴发展重点工程股
负责苏区振兴发展交通、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资源综合利用、财贸、社会事业类项目申报材料的指导、协调、服务、搜集、汇总、监督工作和项目编报工作;负责协调苏区振兴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机重大项目的监督验收和考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与县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机构的协调沟通。
(四)统筹协调联络股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对口支援工作;联络对口支援我县的上级部门及挂点领导、联络市振兴办的工作。
(五)烟叶生产管理股
负责分配和组织落实烟叶种植计划任务;拟定发展烟叶产业规划和扶持政策;督查考核各乡(镇)烟叶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