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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18:13:00 【浏览字号选择: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的各项及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管理全县商务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实施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的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猪屠宰、酒类专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和药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县外资金工作,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协调组织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督查、调度和考核;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报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为投资客商、投资企业和外地驻县商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

(八)研究拟定全县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  

(九)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产品的工作,受委托依法颁发相关进出口许可证件。

(十)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指导、组织本县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规章。归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和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受和管理国际多双边援助工作,牵头负责人员出境就业管理。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资产管理、信访维稳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本局归口的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局机关统计、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文件材料的归档和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和群团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及统计收集、发布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市场体系建设管理股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进市场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和关于市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项目的实施;负责生猪、肉牛等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专卖等相关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商贸运行管理股

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美容美发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和商品会展业发展;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专项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和药品流通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

(四)外经贸管理股

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利用外资规划及管理办法;承办利用外资项目的呈报和审批工作;监督和协调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制定全县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内企业申报外贸经营者资格的审查和备案登记;负责我县在境外举办各种展会的审查报批和组团工作;负责全县出口加工区、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等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建设;依授权颁发相关进出口许可证件;负责对外贸易经营秩序的管理,促进公平贸易;负责外贸发展扶持资金的审核、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服务贸易的统计和促进工作;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和统计工作,负责人员的出境就业管理。

(五)投资促进股

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和县外资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督促、调度和考核;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协调组织和落实;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研究分析利用外资和县外资金进展情况;承办利用内外资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重点产业项目招商工作的业务协调、考核以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外资企业档案等业务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县纪委(县监察局)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