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二)负责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拟定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拖拉机(含变形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六)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指导乡镇农业机械化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