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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17:02:00 【浏览字号选择: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6个工作机构: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
  一、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县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县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重要文稿和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3、草拟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件,负责常委会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
  4、负责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
  5、负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领导批示件的督查和反馈;
  6、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行政事务和机关、财务、财产、车辆的管理,以及综合治理、老干部服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7、负责机关的接待工作,协调其它各办公室的接待事宜,办理有关事务;
  8、积极开展理论调研,搞好宣传、信息、年鉴、大事记;
  9、承担县人大常委会与省、市人大和县“一府两院”及全县各乡镇人大有关工作的联系;
 10、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负责县人大选举和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2、参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负责县人大换届选举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省、市、县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了解掌握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情况;
  4、负责县、乡人大干部、人大代表的业务培训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转来的省、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按时答复代表;
  6、负责有关人大选任联业务建设方面的工作;
  7、协助办理与选举、任免、联络有关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8、办理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对政法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在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下,检查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宪法、法律和县人大有关政法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做好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有关工作;
  4、负责组织对政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工作;
  5、组织对有关政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并将意见整理上报;
  6、接待、处理有关政法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7、协助办理人大代表有关政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8、负责与上级人大及县人民政府政法部门的对口联络;
  9、做好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事项。

四、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财贸、工交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在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下,检查财经口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家财经经济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财经方面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财政预算安排及其相应决议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处理;
  3、组织进行与财政经济方面相关的执法检查,参与有关的法律监督活动;
  4、负责做好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5、办理县人代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财经方面的方案、批评、建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6、协助办理有关财经方面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对财政经济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修改及征求意见的材料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与上级人大财经经济委员会及县人民政府财经、工交部门的联系工作;
  9、办理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教科文卫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组织教科文卫方面的有关执法检查,参与有关法律监督活动;
  3、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检查教科文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宪法、法律和县人大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决议;
  4、负责对教科文卫部门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有关报告材料的初审工作,做好教科文卫方面重要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教科文卫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讲座修改及其整理、汇报工作;
  6、协助办理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7、开展有关的专题调查,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决策依据;
  8、负责与上级人大教科文卫部门的联系工作;
  9、办理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及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决定、决议等草案的初审工作,并为常委会提供审议意见和资料;
  2、审查了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
  3、调查了解农业和农村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开展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等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5、加强与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系,对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
  6、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7、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处理意见;
  8、办理人民群众对农业和农村方面执法的申诉、检举和控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9、负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工作;
  10、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