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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主要职责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16:23:00 【浏览字号选择:
  主 要 职 责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承担县党代表大会有关会务工作,指导基层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2)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抓好党员党籍管理,指导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抓好全县党员发展工作。
  (3)组织开展与时俱进、富有时代特色的党建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及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充分体现党组织、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行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4)主管全县干部的宏观管理,提出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干部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做好省、市驻县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有关工作。
  (5)研究并提出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青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6)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研究和制订有关干部教育工作的措施,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其他中、青年干部的培训,落实上级调训任务。
  (7)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联系和组织知识分子开展有关活动;做好选拔生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中青年科技骨干人才、优秀乡土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做好引进人才的协调工作。
  (8)做好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党群系统和人大、政协机关实施(参照)《公务员法》工作;承担党群系统和人大、政协等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指导法院、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9)负责军队营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10)指导全县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1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创新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组织工作、干部人事工作有关制度。
  (12)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13)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