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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4:57:00 【浏览字号选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扎实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共同建设好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严格履行了以票控税”“先税后证”“先税后票”“凭票支付等协护税职责,促使我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全市位居前列。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财政局6个先进单位、杜腈一1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部门单位要向先进学习,在2018年严格履行《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工作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改革创新,接续奋斗,敢于担当,扎实苦干,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1

 

2017年度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6个)

县财政局、交管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商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局

二、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个人(15名)

杜腈一(县财政局)、孙霞(县交管大队)、何细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陈冬梅(县国税局)、欧阳如霖(县地税局)、陈泳(县发改委)、周小燕(县交通运输局)、胡兆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宁清清(县城投集团)、谢桥娣(县法院)、游盛林(县矿管局)、黄嘉城(县公安局)、黄佩健(县国土局)、胡丽红(县城建局)、殷京蓉(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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