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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4:49:00 【浏览字号选择:

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的通知》(〔20186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9个方面;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9个方面。

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并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办事对象、行使层级、权限划分等28项一级要素。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编制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于2018510日前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并录入江西政务服务网。

二、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成立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县编委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为:

县编委办:负责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编制。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权力事项编制,以及行政权责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审核。

县财政局:负责行政征收、行政给付权力事项编制。

县人社局:负责行政奖励、行政确认权力事项编制。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编制。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工作协调推进。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对县直各部门(单位)表格咨询解答(电话:3729528QQ群:634336310,有关样表资料已发至此QQ群,请自行下载),并统一上报市行政审批局审核确认。

以上10类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工作是全省统一部署的工作,将纳入省市对我县放管服工作考核,同时也是我县逐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基础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加入QQ群,及时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认真准确填写江西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上报表,于510前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按事项类别分别报送牵头单位审核,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报表填报、录入的,视情进行通报。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名单

 

 

 

2018415

附件

 

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涉及的

部门单位名单

 

一、行政许可:县公安局、国土局、矿管局、城建局、气象局、消防支队。

二、其他行政权力:县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中小企业管理局、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水利局、水保局、农粮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人防办、扶贫和移民办、城管局、市监局、旅发委、档案局、防震减灾局、供销社、史志办、民宗局、外侨办、老龄办、房管局、金融局、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业开发办、县委农工部、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行政处罚:县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水保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安监局、人防办、扶贫和移民办、城管局、市监局、档案局、防震减灾局、房管局、矿管局、民宗局、外侨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行政强制:县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水利局、水保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审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市监局、档案局、防震减灾局、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行政裁决:县科技局、人社局、国土局、水利局、卫计委、县政府法制办、市监局、矿管局。

六、行政征收: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水保局、林业局、环保局、人防办、城管局、市监局、房管局、矿管局。

七、行政给付:县发改委、教育局(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计委、扶贫和移民办、老龄办。

八、行政奖励:县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城建局、林业局、卫计委、环保局、安监局、市监局、金融局、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九、行政确认:县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中小企业管理局、教育局(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国资委、市监局、防震减灾局、房管局、民宗局、外侨办、矿管局。

十、公共服务事项:县教育局(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国土局、农粮局、人社局、房管局、人防办、矿管局、卫计委、地税局、国税局、气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西水务安远润泉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安远供电分公司、安远圣邦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