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
根据《县城区部分已出让地块、近期拟出让地块有关问题现场调度会会议纪要》(〔2018〕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收回安远县欣山大市场北侧地块内江西中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617.7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为安国用2005第A01-05001号,使用权人为江西中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面积为17160.99平方米)。请你局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注销欣山大市场北侧地块内江西中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617.7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