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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远县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15:20:00 【浏览字号选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安远县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32


安远县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作用,确保2018年我县脱贫摘帽,贫困户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通过搭建多种类、多形式的就业创业平台,促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力争通过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助2650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重点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和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其中:创建扶贫车间引导就业800人,推动转移就业1000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350人,扶持贫困人口创业及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300人,产业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就业200人。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0人,开展贫困人口引导性培训2087人。

二、夯实六大平台项目建设

(一)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扩面,实现贫困村全覆盖。采取企业+车间+贫困户“返乡能人+车间+贫困户”“政府+车间+贫困户等方式,积极引导优质企业、返乡能人到乡村设立分厂、创建车间。每个乡(镇)至少打造1个乡(镇)级扶贫车间示范点,每个贫困村都要建立1个村级扶贫车间。依托产城新区科迪科技手机城,打造全省最大的县级扶贫车间示范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500人)。针对全县7个深度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凡吸纳到扶贫车间就业或通过外发带回家加工就业的,均按照实发工资的1:1给予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全年帮助800名贫困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就业,在全县新建就业扶贫车间70个。(具体申报、认定、资金拨付办法和程序参照《安远县就业扶贫政策资金补贴办法》<安精扶办字〔201743> 下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精准扶贫办、就业局,各乡<>

(二)搭建用工帮扶平台,进一步推动转移就业。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就业信息共享联动,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村级公共服务管理员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送岗进村”“送岗入户活动。全年举办4次以上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每季度组织2次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每月开展2次乡(镇)就业援助活动。全年向各类企业转移输送贫困劳动力就业1000。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县内工业园区企业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每年给予500/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在县外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每年给予300/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精准扶贫办、就业局,各乡<>

(三)深入推广就业扶贫专岗就业模式,用于保障就业。进一步整合开发乡(镇)、村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水库、河堤防安全管理,山林防护,文化活动室管理,农家书屋管理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保安保洁,公共服务管理员,以及城镇城管、环卫、园林,景区保洁等就业扶贫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2018年,在原有公益性岗位职数基础上,力争开发购买县城保洁员、村级保洁员、村级集体经济光伏产业管理员就业扶贫专岗。全年整合新开发就业扶贫扶专岗350个,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350人,7个深度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不少于5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农工部、林业局、水利局、残联、就业局,各乡<>

(四)扶持认定一批扶贫产业基地。将就业扶贫与产业扶贫有机结合,依托我县主导产业,认定一批以现代农业产业为主的就业扶贫产业基地,并对认定的就业扶贫产业基地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既给基地,也给贫困劳动力个人。就业扶贫产业基地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为县农粮部门评定的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或示范家庭农场,且直接吸纳至少10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全年扶贫产业基地吸纳就业200名。(具体申报、认定、资金拨付办法和程序参照《安远县就业扶贫政策资金补贴办法》<安精扶办字〔201743>扶贫车间认定、补贴办法)。(牵头单位:县农粮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精准扶贫办、林业局、果业局,各乡<>

(五)提升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覆盖率,促进技能就业。进一步开展企业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岗前培训、以电商培训为主的创业培训和家庭服务业培训等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求职补贴、生活费补贴。各乡(镇)牵头,优先组织好本乡镇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技术、职业技能、新型职业农民等免费培训。大力开展雨露计划”“春潮行动”“省内工业园就业培训”“阳光工程行动,对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全年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0人,开展贫困人口引导性培训2087人,确保当年预脱贫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20%。(具体补贴标准、拨付办法和程序参照《安远县2017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安府办字〔201757>(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农粮局、财政局、精准扶贫办、残联、就业局、安远中专,各乡<>

(六)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及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就业脱贫力度,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扶贫对象,给予贴息担保贷款。由就业局开设就业扶贫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优先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优先给予贫困劳动力创业小额担保贷审核、发放。放宽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贷款担保人条件,放宽贫困劳动力创业或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贷款额度至10万元以内。对贫困劳动力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全年贫困劳动力创业或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300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就业局、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各乡<>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将就业扶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人社局作为全县就业扶贫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就业扶贫工作的调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就业扶贫工作,并选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担任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就业扶贫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就业扶贫工作和相关报表、资料报送等日常工作。建立就业扶贫工作动态机制,做到一日一汇报、一周一汇总、半月一调度;建立月报表制度,每月25日前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汇总上报就业扶贫月报表(附件3)至县就业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就业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就业扶贫各项惠民政策。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育就业扶贫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劳动力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人社局要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成效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