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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6:18:00 【浏览字号选择:

  (第二号)
  安远县统计局
  安远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7日

  根据安远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63个,从业人员10287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3.47%和9.4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52个,占95.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个,占3.42%;外商投资企业2个,占0.7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个,占全部企业的0.76%;私营企业184个,占69.9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0.3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5.58%,外商投资企业占4.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16%,私营企业占58.29%(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3 10287
  内资企业 253 8267
  国有企业 2 16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9 335
  联营企业 3 33
  有限责任公司 12 944
  股份有限公司 2 257
  私营企业 184 5996
  其他企业 40 68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1603
  外商投资企业 2 417

  图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 38个,制造业17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2个,分别占14.45%、65.78%和19.7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6.19%,制造业占87.0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6.7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86%、14.11%和9.19%(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3 1028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 16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2 331
  非金属矿采选业 20 241
  开采辅助活动 4 41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21 1954
  食品制造业 4 6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 242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2 2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0 145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 38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5 436
  家具制造业  0 0
  造纸和纸制品业  2 3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 21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 280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 59
  医药制造业  3 231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 46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9 94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 337
  金属制品业  0 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 4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 18
  汽车制造业 1 22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 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2 92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 548
  仪器仪表制造业 0 0
  其他制造业 5 6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 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4 6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4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72177千元(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千元)

  合  计 2372177.0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00.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7000.0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06897.41
  非金属矿采选业 79743.00
  开采辅助活动 7760.00
  其他采矿业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220585.36
  食品制造业 37754.0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3585.10
  烟草制品业  0
  纺织业 9265.00
  纺织服装、服饰业 72040.4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1209.0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21878.89
  家具制造业  0
  造纸和纸制品业  35100.1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0318.0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5330.00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355.40
  医药制造业  88080.00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2449.2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9412.4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0460.00
  金属制品业  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409.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5000.00
  汽车制造业 2755.2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56638.6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9334.0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
  其他制造业 10440.0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95676.6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350.0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050.00

  (三)资产贡献率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20.73%,比2008年下降7.43个百分点。2013年,主营业务利润率为6.15%,比2008年下降2.46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为0.03%,比2008年下降5.75个百分点;制造业为6.64%,比2008年下降7.15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4.52%,比2008年上升3.87个百分点(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总资产贡献率
  
  总资产贡献率(%)

  合  计 20.7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9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8.74
  开采辅助活动 0.00
  其他采矿业 0.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50
  食品制造业 12.9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7.18
  烟草制品业  0.00
  纺织业 0.00
  纺织服装、服饰业 23.3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9.0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3.26
  家具制造业  0.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0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8.9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0.73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0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99
  医药制造业  18.46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5.9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8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1.34
  金属制品业  0.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74.72
  专用设备制造业  0.00
  汽车制造业 0.0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5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9.33
  仪器仪表制造业 0.00
  其他制造业 0.0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0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8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0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0
  图2-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变化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或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4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81%。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0.7人年。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404.0 万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为0.65%。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 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0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从业人员1967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66.67%和518.5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9.09%,私营企业占45.4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31%,私营企业占67.41%(详见表2-6)。

  表2-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 1967
  内资企业  11 1967
  国有企业  1 6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1 7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 383
  股份有限公司  1 230
  私营企业  5 1326
  其他企业  1 1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54.5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09%,建筑安装业占18.18%,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18.18%。

  图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98.3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0.31%,建筑安装业占0.66%,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0.66%(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 1967
   房屋建筑业  6 1935
   土木工程建筑业  1 6
   建筑安装业  2 13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2 1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259千元(详见表2-8)。

  
  表2-8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千元)
   合  计  92259
   房屋建筑业  78164
   土木工程建筑业  195
   建筑安装业  1080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3100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3]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4]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