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期间全县防违控违工作,防止春节期间抢搭抢建等违建行为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新的违法建筑,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防违控违工作,节前应召开有关责任人员会议,统一认识,周密部署,切实明确任务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违控违等各项工作,合理安排,不留空档,不给违建者可乘之机。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民建房涉及的各项安全管理,坚决消除各类隐患。县整治要会同县委宣传部、城建局、城管局、国土局、房管局和欣山镇政府等单位全力抓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防违控违工作,确保平安祥和过春节。
二、落实措施,严格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值班备勤制度,每天安排人员开展防违防控巡查活动,并增加巡查频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 “两违”建设行为查处机制和监管巡查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全力遏制违法抢建行为,确保新增违建、超高超大建房“零”发生。各乡(镇)要强化管理职能,务必落实乡(镇)国土、规划所合署办公,确保治违打违城管队伍稳定,人员配备到位。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春节期间外出返乡人员较多的机会,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建房及超高超大建房专项整治、“两违”整治等相关政策的宣传,继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要落实常态化、规范化审批工作制度,对于符合规划及建房审批条件的建房,必须立行立办,确保建房依法依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对列入调查登记台账的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户进行逐户逐栋整治,确保在2018年3月底前通过市级验收。
对春节期间因巡查不到位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职导致违建发生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