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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09:27:00 【浏览字号选择:

  2017年,安远县按照《安远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要求,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决策、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化解纠纷、组织保障、能力建设等8个方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总结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改革。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再精简工作。实施动态管理,保留县级行政审批项目87项,驻县单位25项,精简70%以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二是完善“六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扩展,提高政务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水平。三是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中介监管机构。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通过“实体+网络”的形式。四是建立“一窗式”审批服务机制。推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和综合治税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设“一窗通办”涉税业务,打造联合登记、征收、定额、催缴、护税、培训“六联合”的办税服务新模式。

  (二)推行乡镇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建立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简化名称审核流程,推行商事登记网络化服务。实行“网上申请、双向快递”登记服务模式,允许通过邮政快递寄送登记申请材料原件和营业执照。

  (三)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性安排,规范了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和应用,实现县级与市级有效对接,建立和完善纳税、金融、司法等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面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主要资源使用、消耗情况以及环境损害、保护情况等等。

  二、优化制度和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189件,其中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合计38件。清理结果、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调研论证、法制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今年我县政府常务会274个议题、39个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土地征收、特困人员救助等文件(合同)均经法制审核,法制办出具法制审核书面意见56件次。健全决策执行情况跟踪、档案管理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等组成的“法律顾问”人才库,并组建了法律顾问团参与我县棚改项目等工作。我县公职律师设立工作正在筹备中。

  三、规范执法和监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格落实复议、诉讼和调解职责。严格规范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安远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案件办理工作规则,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复议答辩、证据材料,按时审结,积极落实上级意见和建议。今年行政复议案件立案4件,办理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山林权属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民事诉讼2件,出庭共计12次。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印发《安远县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调解组织、调解人员、调解场所和调解经费。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方面,出台《安远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实施方案》,对本县40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分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新闻传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权力清单》等制度进行了公示。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各执法单位均要求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确保执法过程全记录。并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另一方面,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法制审核清单、配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质保量进行。二是严格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编制县本级行政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上级要求所有执法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各行政执法单位正在运用平台制定相应计划和开展随机抽查,确保随机抽查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不断完善“两法”工作制度,发现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起移送公安部门。

  (三)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备案程序,各行政执法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暂未发现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二是畅通人大、政协监督渠道。今年共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60件、政协提案60件,办理答复率100%,书面反馈满意率100%,人大建议已解决30件,占比50%,政协提案解决32件,占比53.4%。

  (四)推进生态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17年8月我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创新举措,率先在全省启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强化组织和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社会保险法》等13个法律法规及文件。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举办“严格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讲座。

  回首2017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法治建设经验文章发表于中国江西网及《赣南日报》),但同时也存在部门及乡镇法制力量配备薄弱等问题。展望2018年,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促使全县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推进。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