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在2015年11月24日安远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唐伟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5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原因及依据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5年新增债券转贷规模12111万元,比2014年增加10811万元,增长8.3倍,其中第一批新增债券6600万元、第二批新增债券551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赣财预[2015]36号)精神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政府年度预算已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5年新增债券转贷规模12111万元,应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现编制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二、预算调整内容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2111万元,债券类型为一般债券,列入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收入128781万元,调增“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111万元,当年预算可供安排的收入调整为140892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15年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128781万元,相应的增加调整支出12111万元,2015年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40892万元,收支平衡,调整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原为27761万元,现调整为30561万元,调增2800万元,其中用于乡镇公办幼儿园及附属设施建设1400万元、教育园区建设14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原为1003万元,现调整为1203万元,调增200万元,用于体育训练场改造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原为2215万元,调整为4515万元,调增2300万元,其中用于三百山大道改造工程项目600万元、腾飞路北段及横二路工程项目1200万元、迎宾大道工程项目5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原为309万元,调整为1609万元,调增1300万元,用于虎岗至过桥垄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原为4979万元,调整为10490万元,调增5511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三、加强预算执行监管
县财政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规定,根据调整预算安排,做好账务处理。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积极筹集还贷准备资金,确保地方政府债券及其他政府性债务到期本息按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