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安远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1日
安远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省高标办关于印发<各市、县、区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及部分市、县2017-2020年建设计划调整情况>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8〕2号)、《赣州市推进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抓紧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高标农〔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畅通、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按照“统一资金筹措、统一投入标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的要求,全面完成2018年68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高耕地质量,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赣发改农经〔2016〕679号)要求,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将6800亩的建设任务分解细化到乡(镇)和村组(具体详见附件)。在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要加强与精准扶贫、蔬菜产业发展相结合,优先安排在深度贫困村及“十三五”贫困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报市高标办备案。
(二)统筹整合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执行县级报账制。项目计划总投资20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931.88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通过农发行贷款解决,具体以省市文件为准。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代理、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工程预决算等前期费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监理费控制在1.8%以内;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费控制在1.5%以内。项目实施期间的工作经费,包括村、组干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误工补助等,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三)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项目实施要统一勘测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程序,同时要把握时间节点,在秋收前完成各项前期工作,秋收后抓紧开工建设,确保春节前完成田块平整和主体工程建设,次年早稻栽插前完成在建工程的收尾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2018年4月15日前落实建设地点;
2. 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勘测设计招标工作;
3. 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勘测规划设计;
4. 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5. 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施工、监理单位招标;
6. 2018年11月10日开工;
7. 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田间工程;
8. 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项目初验;
9. 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项目工程决算审计;
10. 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上图入库工作。
(四)开展验收考核。验收考评以年度为周期,实行县级初步验收考评、市级全面验收考评、省级绩效考评,以及开展重点抽查、审计监督等方式进行。2019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的自验自评,2019年4月底前完成县级初步验收考评;2019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验收考评,并将结果报送省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由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度,各乡(镇)要加强对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1名分管负责,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同时保证工作经费,确保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任务。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办公室人员从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农粮局、市监局、农发办、扶贫和移民办、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抽调组成,代表本单位履行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参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本项目实行两级法人制,县农粮局为一级法人,全面负责项目的规划、项目勘测设计的招投标、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监理的招投标、竣工验收以及工程预决算等工作;项目实施地点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为二级法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点土地的流转,配合勘测设计公司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解决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种矛盾纠纷。项目实施地点所在的乡(镇)要主动作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处理矛盾纠纷不及时、不到位,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实行约谈制度,由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五)积极宣传引导。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安远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附件
安远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镇) |
行政村 |
计划建设面积(亩) |
备注 |
鹤子镇 |
棉地村 |
200 |
全县7个深度贫困村之一。 |
阳佳村 |
300 |
全县70个十三五贫困村之一、与棉地村相连,便于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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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芫乡 |
合头村 |
200 |
全县7个深度贫困村之一。 |
塘村乡 |
龙庄村 |
200 |
全县7个深度贫困村之一。 |
浮槎乡 |
长河村 |
500 |
全县7个深度贫困村之一。 |
蔡坊乡 |
仕湖村 |
500 |
全县7个深度贫困村之一, 可平整的土地面积大 |
镇岗乡 |
樟溪村 |
200 |
全县7个深度贫困村之一。 |
欣山镇 |
教头村 |
300 |
全县70个十三五贫困村之一。 |
下庄村 |
300 |
全县70个十三五贫困村之一。 |
|
金石村 |
300 |
蔬菜基地建设。 |
|
古田村 |
600 |
蔬菜基地建设。 |
|
龙布镇 |
迳背村 |
300 |
全县70个十三五贫困村之一。 |
上林村 |
300 |
蔬菜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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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乡 |
长沙村 |
300 |
蔬菜基地建设。 |
筼筜村 |
200 |
蔬菜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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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山镇 |
黄柏村 |
400 |
全县70个十三五贫困村之一 ,水利设施年久失修。 |
天心镇 |
仰湖村 |
300 |
蔬菜基地建设。 |
小乐村 |
300 |
全县70个十三五贫困村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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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石乡 |
莲塘村 |
200 |
蔬菜基地建设。 |
待定 |
900 |
蔬菜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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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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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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